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閔行勞務派遣: | 業(yè)務范圍廣 |
勞務派遣: | 專業(yè) |
閔行: | 業(yè)務輻射全上海 |
單價: | 200.00元/天 |
發(fā)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nèi)發(fā)貨 |
所在地: | 直轄市 上海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fā)布時間: | 2023-12-15 06:16 |
最后更新: | 2023-12-15 0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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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被老板娘偷看火速離職,企業(yè)中如何保障隱私安全?
近日,一則#員工發(fā)現(xiàn)老板娘偷看火速離職#在微博掀起了熱議。
小李意外看到老板娘私自坐在同事的位置上,翻看其聊天記錄,并將情況告訴了同事,小李覺得老板娘這種行為非常沒素質(zhì),自己也開始擔憂會被偷看,目前自己已離職。
查看員工聊天記錄違法嗎?
事件一經(jīng)播報,網(wǎng)上的評論一邊倒,大家紛紛譴責這種多疑的行為。
該老板娘的行為除了讓事件本**憤,也會降低其他下屬的信任值,失信于人。也有不少網(wǎng)友覺得該行為不合法,提出了自己的疑惑。
“沒人懷疑公司查看員工個人聊天記錄是否不合法?員工能否爭取自己的權益?”
未經(jīng)員工本人允許,私自查看員工的個人聊天記錄是違法的,員工的私人聊天記錄屬于個人隱私。
這還要從2021年公布的民法典說起。
企業(yè)收集員工個人信息將被嚴格約束,用工管理要避坑。
幾乎每家企業(yè)都會在員工入職時,需要提供一份表格,列滿了諸如:姓名、年齡、性別、身份證號、地址、婚姻狀況甚至配偶或家庭成員詳細信息等的《入職登記表》。
而往往HR這樣說:
“自2008年1月1日起,《勞動合同法》就賦予了企業(yè)了解員工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的權利,員工應當如實說明。”
然而,隨著《民法典》實施,《入職登記表》到底怎么寫,才能避免HR掉坑里?
根據(jù)《民法典》百一十一條 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需要獲取他人個人信息的,應當依法取得并確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信息,不得非法*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信息。
千零三十四條 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
個人信息是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jié)合識別特定自然人的各種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碼、生物識別信息、住址、號碼、電子郵箱、健康信息、行蹤信息等。
千零三十五條 處理個人信息的,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原則,不得過度處理,并符合下列條件:
(一)征得該自然人或者其監(jiān)護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二)公開處理信息的規(guī)則;
(三)明示處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
(四)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和雙方的約定。
個人信息的處理包括個人信息的收集、存儲、使用、加工、傳輸、提供、公開等。
其實也就是說信息是可以收集的,但是一定要保護好,要征得自然人的同意。
《民法典》明確了個人信息保護,同時明確個人信息的范疇。
一直以來就經(jīng)常遇到HR咨詢,諸如入職登記寫不寫婚姻登記?公司要上涉及OD的系統(tǒng),可能會收集員工一些個人信息,能收集嗎?
雖然因工作和管理需要收集員工個人信息,本身并不違法,《民法典》規(guī)定,企業(yè)的收集方式等應符合其規(guī)定,注意公開處理信息的規(guī)則、明示目的、方式和范圍;并不得從事《民法典》規(guī)定的兩個“不得”行為。
同時,在設計《入職登記表》等表單文件時可進行一定的技術處理,如將婚姻狀況等敏感信息設置為非必填等。
另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也有明確規(guī)定,處理個人信息應當在事先充分告知的前提下取得個人同意,個人信息處理的重要事項發(fā)生變更的應當重新向個人告知并取得同意。
同時,個人信息處理者在處理敏感個人信息、向他人提供或公開個人信息、跨境轉(zhuǎn)移個人信息等環(huán)節(jié)應取得個人的單獨同意,明確個人信息處理者不得過度收集個人信息,不得以個人不同意為由拒絕提供產(chǎn)品或者服務,并賦予個人撤回同意的權利,在個人撤回同意后,個人信息處理者應當停止處理或及時刪除其個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