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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 廣東 深圳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fā)布時間: | 2023-11-26 05:06 |
最后更新: | 2023-11-26 0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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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較多企業(yè)咨詢EXW成交條款下如何出口報關,及反映EXW報關單無法退稅的情況,今天我們一起學習EXW價格條款下-----如何規(guī)范申報報關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第二十六條 出口貨物的完稅價格由海關以該貨物的成交價格以及該貨物運至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輸出地點裝載前的運輸及其相關費用、保險費為基礎審查確定。
由此可知:出口貨物完稅價格=成交價格(應包含國內運輸費+與國內運費相關的費用+國內保險費)。即出口FOB價格條款,成交價格中包含了國內運輸及其相關費用、國內保險費用,報關單“成交方式”一欄申報為“FOB”,“運費”欄、“保費”欄、“雜費”欄,都為“空”。
1.對比FOB,我們會疑問:出口“EXW”價格條款,報關單“成交方式”一欄,申報為“EXW”,運費、保費、雜費,在出口報關單中,這些費用是否要填報呢?
在回答這些問題前,我們先來搞清EXW條款的含義、買賣方義務、價格組成:
EXW條款含義:賣方在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的地點(如工場、工廠或倉庫)將貨物交給買方處置時,即完成交貨,賣方不辦理出口清關手續(xù)或將貨物裝上任何運輸工具。
EXW買方義務:買方必須支付,自按照規(guī)定交貨之時起與貨物有關的一切費用(規(guī)定交貨:賣方在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的地點(如工場、工廠或倉庫)將貨物交給買方處置)。
EXW價格組成:從條款含義、買方義務,EXW條款的成交價格,不包含賣方在工廠、倉庫、工場交付后發(fā)生的費用,也不包括任何的裝貨費用。EXW價也就是“出廠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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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以上可知,出口EXW條款成交價格中,未包含國內運輸費、與國內運輸相關的費用、國內保險費。因此,EXW條款出口成交價格,不是完稅價格,因此按照進出口關稅條列第二十六條,應當申報國內運輸費及其相關費用、保險費,計入出口完稅價格。
2.那么這部分費用如何填報呢?是否分別填報在報關單“運費”和“保費”欄呢?還是填報在“雜費”欄呢?
對于這個問題,我們細讀《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填制規(guī)范》可知:
報關單表頭運費:填報進口貨物運抵我國境內輸入地點起卸前的運輸費用,出口貨物運至我國境內輸出地點裝載后的運輸費用。------即填報該份報關單所含全部貨物的國際運輸費用,國內運輸費用不能填在這里。
報關單表頭保費:填報進口貨物運抵我國境內輸入地點起卸前的保險費用,出口貨物運至我國境內輸出地點裝載后的保險費用。------即填報該份報關單所含全部貨物國際運輸的保險費用,由此國內保險費用不能填在這里。
報關單表頭雜費:填報成交價格以外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相關規(guī)定應計入完稅價格或應從完稅價格中扣除的費用。-------國內運輸費及其相關費用、保險費,是需要計入出口完稅價格的,因而EXW價格條款下,需填在這里。
在此提醒大家:EXW價格條款下,國內運輸費及其相關費用、保險費需要正確填報在“雜費”欄。
3.有企業(yè)會問,在EXW價格條款下,報關單申報為FOB價格,同時申報運費,保費,做扣項,可以嗎?
綜合以上分析后,大家應該知曉答案為:不能。
需要提醒的是,很多以EXW成交方式出口的企業(yè),在報關時直接把EXW成交方式報為FOB以此來退稅,這種簡單粗暴的操作方法風險很大。
具體分析如下:
1、如果把EXW成交方式簡單的報成FOB,屬于申報錯誤,影響海關統(tǒng)計準確性。另外,出口企業(yè)用這個報關單申報退稅,遇到嚴格的稅務機關,有可能認定為出口退稅憑證內容不實。
2、本該是EXW成交方式,買方委托其承運人去提貨,境內運輸,港口場站等費用都是買方承擔,如果報關時改為FOB申報,那么賣方出口商拿不到境內運輸費用及場站港雜等費用單據,本來是業(yè)務真實的出口,反而在稅務機關看來由于拿不到這些費用單據變得不真實了。
4.還有企業(yè)會問,在單一窗口出口整合申報模式下,報關單成交方式填:7-EXW,報關單表頭錄入模式下,為什么運費欄顯示為黃色必填項,雜費欄顯示為白色選填項?
在此我們認為是個BUG,再次提醒大家:EXW價格條款下,國內運輸費及其相關費用、保險費需要正確填報在“雜費”欄。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報關人員知道EXW出口報關單應該如何正確填制了嗎?歡迎大家留言探討,共同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