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袋510K豁免美國出口認證,注意1:如果一個器械在上市前需要上市前清關(premarket clearance)或上市前批準(premarket approval),器械廠商在登記和列名之前必須等到它獲得FDA的清關或批準。注意2:企業(yè)注冊、注冊號的分配或器械的列名并不意味著FDA對該企業(yè)或其產品的許可或批準。
“提交類型或豁免”這一欄中,類別Ⅰ和Ⅱ的提交類型中有510(K)和510(K)豁免兩種方式。其中Ⅰ類產品絕大部分產品是510(K)豁免的,只需做企業(yè)列示即可。Ⅱ類產品也有少部分是510(K)豁免的。
FDA510(k)即上市前通告,在美國上市器械,若其產品是不需要上市前批準申請(PMA)的I、II和III類設備,則其必須向FDA遞交510(k),除非該設備依據(jù)聯(lián)邦食品、藥品和化妝品法案(FD&C法案)豁免510(k)要求。
冰袋510K豁免美國出口認證,Ⅰ類以及大部分Ⅱ類器械要求以510(k)的方式遞交。在510(k)遞交過程中,申請者必須證明新的器械與對比器械在預期用途,技術特征以及性能測試方面實質等同。一些Ⅰ類和Ⅱ類器械可以豁免510(k),如果他們在21 CFR 862-892.9所述的豁免范圍之內。這些豁免被列在21 CFR的分類規(guī)則中,也被匯集在器械豁免文件中。
下面情況下無需510(k):如果器械廠家向另一個企業(yè)賣沒有完工的器械,要求進一步加工,其中包括用于其它企業(yè)組裝器械的零件的情況下,不需要遞交510(k)。然而,如果生產的零件是要直接賣給終端用戶作為替代零件,就需要510(k)。如果生產的器械不上市或不進行商業(yè)分發(fā),就不需要510(k)評估或檢驗器械。這包括臨床評估。如果生產的器械用于進行臨床試驗,則可能受到研究用器械救免(IDE) 法規(guī)的管理。
膜510K豁免一般費用與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