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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 廣東 深圳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fā)布時間: | 2023-12-16 05:16 |
最后更新: | 2023-12-16 0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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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海南稅收優(yōu)惠如何滿足實質性運營?(海南封關稅收政策)
回答:
人才名單上的納稅人需通過在海南省辦理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享受15%個人所得稅優(yōu)惠政策。因此納稅人需留意辦理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的地點:
綜合所得:受理年度匯算申報的稅務機關為納稅人任職受雇單位的主管稅務機關(有兩處及以上任職受雇單位的,納稅人可自主選擇向其中一處申報);
納稅人沒有任職受雇單位的,向其戶籍所在地、經(jīng)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來源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因此,取得工資薪金的納稅人仍需任職受雇于海南的企業(yè)/單位才能在海南辦理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
僅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的納稅人(即沒有任職受雇單位的),如果海南可以作為其經(jīng)常居住地或主要收入來源地,即可在海南辦理年度匯算,享受15%個人所得稅優(yōu)惠稅率。
經(jīng)營所得:納稅人取得經(jīng)營所得,向經(jīng)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預繳納稅申報;從兩處以上取得經(jīng)營所得的,選擇向其中一處經(jīng)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年度匯總申報。
實務中海南稅局會到企業(yè)實地走訪、檢查其實質性運營的情況,需要享受15%個人所得稅優(yōu)惠的員工需留意其供職單位是否符合實質性運營要求4。
新辦法尚未明確如何計算一個納稅年度在海南自貿(mào)港累計居住滿183天的標準,比如當天進入或離開是否算。
預計相關部門將通過政府大數(shù)據(jù)系統(tǒng)獲得個人是否在海南自貿(mào)港居住滿183天的數(shù)據(jù)。
按照個人所得稅法下的綜合所得累進稅率表推算,理論上個人的年度綜合所得應納稅所得額超過319,200元情況下其稅負才會高于15%。
因此,符合條件的人才,其綜合所得年度收入達到這個水平以上才能夠實際享受稅負優(yōu)惠。當然,視乎個人可享有的稅前扣除(如專項扣除、
專項附加扣除等)具體金額不同,其可享受15%個人所得稅優(yōu)惠的收入臨界值也會存在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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