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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fā)貨 |
所在地: | 直轄市 上海 上海浦東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fā)布時間: | 2023-12-14 18:20 |
最后更新: | 2023-12-14 1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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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在辦理辦學許可證時,對于場地的要求有哪些?
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開展線上培訓業(yè)務,需要遵守《上海市校外培訓機構基本服務條件指引》有關線上培訓的規(guī)定。而開展線下培訓業(yè)務,則需要具有穩(wěn)定的培訓場所。
對于線下培訓場所,有以下具體要求:
培訓場所的建筑面積不得少于200平方米。
如果以租賃場所辦學,需要與房屋產權所有人或者其受托人依法簽訂租賃合同,租賃期自申請辦學之日起不少于2年。
培訓場所需要符合《校外培訓機構消防安全管理九項規(guī)定》和《建筑防火通用規(guī)范》(GB )等相關規(guī)定。
另外,如果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在課程中設置科創(chuàng)科普實驗,那么這些實驗需要在專用教室進行。專用教室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具有良好的通風、換氣、采光、照明、防火、防潮、防霉條件,并按照培訓項目所需設置電源、網絡接口、給排水管道、排氣、排污、排毒設施。
具有充足的儲存空間,儀器設備、耗材、工具、教具等教學用具應按照功能類別與使用場景分室、分柜、定位存放。
配備的實驗儀器等設施設備應當符合國家標準。
化學藥品要和儀器分開存放,并貼有明顯標簽。易燃、易爆、劇毒藥品,應易地單獨存放。
以上就是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在辦理辦學許可證時,對于場地的一些要求。這些要求旨在保證培訓場所的安全性和穩(wěn)定性,以及提供高質量的科技教育培訓。
本標準自 2023 年 8 月 1 日起實施,有效期至 2028 年 7 月 31 日。本標準實施前設立的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擬繼續(xù)實施面向 中小學生與學齡前兒童科技類培訓活動的,應當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或者變更相關登記事項前,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政策文 件和本標準規(guī)定辦理辦學許可等手續(xù);不符合本標準等規(guī)定的, 或者擬不再繼續(xù)實施中小學生與學齡前兒童科技類培訓活動的, 應當停止開展有關培訓活動,并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法人變更登 記或注銷登記手續(xù)。 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