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價: | 面議 |
發(fā)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fā)貨 |
所在地: | 直轄市 北京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fā)布時間: | 2023-12-14 14:11 |
最后更新: | 2023-12-14 14:11 |
瀏覽次數: | 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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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辦理流程
1、申報受理
相應文化行政部門在接到申報單位提交的材料后,應當對材料進行核對,如發(fā)現材料不符合要求或者缺失等問題,應當一次性告知申報單位。申請單位將申報材料按要求補充完整之后,方可受理。
2、審核
相應文化行政部門應當依照有關規(guī)定對申報單位提交的每項材料及其運營的網站進行認真的審核,對不符合規(guī)定的材料或者運營行為,應當一次性告知運營單位進行及時整改。
相應文化行政部門應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做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批準的,核發(fā)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并向社會公告;不予批準的,應當說明理由。
3、申請編號
相應文化行政部門應將審核通過的網絡文化經營單位的申請表填寫三位數編號并加蓋公章,上報至文化部文化市場司,由文化部市場司進行統(tǒng)一編號,并下發(fā)全國編號。
4、制作許可證
相應文化行政部門應按照文化部要求的標準規(guī)格和統(tǒng)一編號制作許可證,并將許可證復印件上報至文化部備案。
5、公示
相應文化行政部門應在本部門網站對同意設立的網絡文化經營單位進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