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價: | 面議 |
發(fā)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fā)貨 |
所在地: | 廣東 深圳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fā)布時間: | 2023-11-25 05:39 |
最后更新: | 2023-11-25 05:39 |
瀏覽次數: | 1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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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合同各方就出口合同中的貨物交付、成本負擔、風險轉移、運輸和保險等責任訂立合同時,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成為出口合同的一部分。此外,由于沒有強制執(zhí)行,合同或信用證(信用證)必須包含聲明“遵循 Incoterms 2010 的規(guī)定”才能生效。
Incoterms 主要分為兩類:可用于單一或多種運輸方式的規(guī)則,以及僅可用于海運和內河運輸的規(guī)則。
可用于一種或多種:
1、EXW(出廠交貨): 賣方在其場地內交付買方處置的貨物。賣方沒有義務履行出口海關手續(xù),賣方承擔交貨前的所有費用。
2、FCA(承運人交付): 賣方將清關出口的貨物交付給買方指定的承運人在他的經營場所或其他地方.賣方承擔直至交貨的所有費用,出口清關由賣方承擔。
3、CPT(運費支付交付): 賣方在約定地點將貨物交付給承運人,訂立必要的合同,并承擔費用。賣方的交貨義務是在賣方將貨物交付給承運人時履行的,而不是在貨物到達目的地時履行的。
4、CIP(支付車費和保險費): 賣方在約定的地點將貨物交付給承運人,并承擔必要的合同和運輸費用和保險。賣方的交貨義務是在賣方將貨物交付給承運人時履行的,而不是在貨物到達目的地時履行的。
5、DAT(到達終端交付): 當貨物在指定的目的港或指定的目的港從運輸工具上卸下并交給買方處置時,賣方的交貨義務即告完成。賣方承擔貨物交付前的一切費用和卸貨費用,清關除外。
6、DAP(送貨到目的地): 貨物交由買方處置,進口清關,準備在指定的進口目的地卸貨。進口清關及卸貨費用由買方承擔。
7、DDP(關稅交付): 進口清關后,在指定的進口目的地以待離船狀態(tài)交由買方處置。賣方承擔所有成本和進口海關費用、關稅、稅款和費用,直至貨物交付。
僅適用于海運和國內水路運輸
1、FAS(發(fā)貨): 當貨物在受阻的裝運港由買方指定的駁船運至船方時,即視為賣方已完成交貨。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轉移給買方。
2、離岸價(離岸價): 當貨物在指定的裝運港裝船時,賣方的交貨義務即告完成,賣方承擔直至交貨的一切費用。
3、CFR(含運費): 賣方將貨物送上船時即完成交貨義務,賣方承擔直至裝貨、到目的港的運費和卸貨費用為止的一切費用。
4、CIF(交貨包括運費和保險): 賣方將貨物送上船時,交貨義務即告完成,賣方承擔直至裝貨、到目的港的運費和卸貨的保險費為止的一切費用。